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特色农产品加工品“进城入市”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特色农产品加工品“进城入市”活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特色农产品加工品“进城入市”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企[20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行政管理部门:
去年以来,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特色农产品加工品“进城入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企〔2012〕22号)要求,在各有关单位共同努力下,北京市特色农产品加工品“进城入市”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逐步落实了试点企业、合作机制和组织保障。现将《北京市特色农产品加工品“进城入市”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加强沟通协作,积极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品“进城入市”活动是助推企业开拓市场的一项探索性工作,也是政府部门服务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参与省(区、市)要按照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成效。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原则,充分调动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尤其是定位好政府部门的工作角色,不干涉、不参与企业的合作经营活动,着力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引导合作各方按照市场机制开展合作,依法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确保各方利益不受侵害,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目标。
为及时跟踪了解试点情况,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请有意参加试点活动的省(区、市)明确一名联络员,并于4月15日前将名单(见附件2)分别报我部乡镇企业局和北京旗舰集团。有关试点工作具体情况和要求,可与我部乡镇企业局、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北京旗舰集团联系。
1、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
联系人:赵长军010-59192072
陈建光010-59192723,59192761(传真)
2、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王福强010-85235956,13910923101
刘杰010-57587778,18600093319
3、北京旗舰集团
联系人:迟荣海13911906511
王衍生010-62191891(传真)
附件:1.北京市特色农产品加工品“进城入市”活动方案
2.各省联络员报名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3月11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农办企〔2013〕6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ZQYJ/201303/P020130314541960733056.ceb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