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01号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0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生产的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在我国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部

2013年2月19日

附件1

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兽药名称

生产厂名称

证书号

有效

期限

备注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50ml:2.5g)

CeftiofurHydrochlorideInjection

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

LaboratoriosHIPRAS.A.

(2013)外兽药证字6号

2013.02

2018.01

注册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100ml:5g)

CeftiofurHydrochlorideInjection

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

LaboratoriosHIPRAS.A.

(2013)外兽药证字7号

2013.02

2018.01

注册

盐酸头孢噻呋注射液(250ml:12.5g)

CeftiofurHydrochlorideInjection

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

LaboratoriosHIPRAS.A.

(2013)外兽药证字8号

2013.02

2018.01

注册

附件:

公告1901.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302/P020130226554006407618.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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