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牧〔2012〕36号
颁布日期:2012-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的通知

农办牧〔2012〕36号

有关省(自治区)畜牧(农牧、农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为及时掌握各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执行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央财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决定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信息录入、人工种草、超载减畜、草原承包、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牧民收入等方面的情况(详见附表1-7)。

二、报送时间

报送制度于2012年10月份开始实施。其中,政策实施、信息录入情况(附表1-2),实行双月报,统计截止日期为每双月月底,于下月10日前报送;人工种草、超载减畜、草原承包、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牧民收入等情况(附表3-7),每年上报两次,统计截止日期分别为7月底和次年1月底,于下月10日前报送。

三、有关要求

建立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是财政部、农业部掌握政策执行进度、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补奖资金绩效评价量化指标之一。请各地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认真统计、校验、填写相关数据表格,及时准确报送。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农业部畜牧业司草原处黄涛、马金星

电话:010-59193267、59193390

传真:010-5919283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表: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情况统计表

2.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信息录入情况统计表

3.牧草良种补贴人工种草面积统计表

4.禁牧和草畜平衡区超载减畜情况统计表

5.草原承包情况统计表

6.草原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

7.牧民收入情况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10日

附件:

草原补奖政策报送制度附表121010.xls

农办牧[2012]36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210/t20121015_29599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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