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科[2012]70号
颁布日期:2012-10-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农办科[2012]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畜牧兽医、农机、水产)厅(局、委),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我部决定组织实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现将《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于10月19日前按照分配名额将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推荐表报送我部科技教育司(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纪绍勤、田甜

电话:010-59192266、59193003(兼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

2.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名额分配表

3.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推荐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9日

附件1

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主体,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基础力量。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不断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农技推广人员队伍基本稳定,结构明显改善,素质逐步提高,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不断健全。但是,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比,农技推广队伍仍存在着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偏低、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尤其是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推广服务能力的高层次推广骨干人才匮乏。《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支持1万名有突出贡献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开展技术交流、学习研修、观摩展示等活动。2012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广泛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分层分类定期培训。组织实施“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人才强农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农业科技促进年活动、加强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安排,必将对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二、总体思路

大力实施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战略,遵循科技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围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机化等行业,按照各地农业主导产业及重点专业,从基层(以县为主)选拔1万名左右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的农技推广骨干,通过一段时间的培养,使之成为本地本领域本专业农技推广的首席专家,成为当地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引领者,成为农技推广体系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对接的农技推广骨干,成为农业部指导全国农技推广工作的联络员,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三、人员选拔

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选拔和培养以行业和专业为主开展。人员构成统筹考虑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化等行业以及栽培、植保、土肥、畜牧兽医、水产养殖、农机等专业。人员以县级农技推广人员为主,兼顾省级、地市级和乡镇人员。具体人员规模根据各行业、各专业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研究确定。人员选拔要求:(1)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在编在职人员;(2)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在当地具有较高知名度和专业技术权威,能够组织带领县域内相关专业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工作;(4)在当地具有突出贡献的农技推广人员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职责任务

推广骨干人才要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农业部、省级农业部门关于农技推广的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计划;组织实施并带头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研究解决本地区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展本地区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与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家对接,承接上游农业科技成果,反馈农民的科研需求,并参与相关科技研发工作。

五、扶持政策

(一)经农业部认定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将统一纳入人才数据库,由部内相关司局和推广单位进行重点联系和培养。

(二)将农技推广骨干作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培训重点班的主要对象,每年分批次、分产业选派到国家或省级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开展1周以上的集中、专业培训。

(三)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经费使用中,对农技推广骨干给予倾斜,支持其开展下乡指导、科技培训、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技术资料印制等业务工作。

(四)在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中,优先将农技推广骨干作为各综合实验站的联络员和推广专家,支持其参与政策咨询、技术推广和示范基地建设。

(五)在农业推广研究员职称评定、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评选以及其他科技推广类奖励评选中,对于入选的农技推广骨干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支持农技推广骨干牵头申报或参与实施农业科技、相关行业重点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支持。

六、人员考评

按照客观公正、重在激励的原则,科学制订考评方案,定期对农技推广骨干人员学习培训、农技推广团队建设、推广服务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评。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对于贯彻落实部、省工作安排不坚决,履行职责不到位,推广服务工作业绩不突出,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人员,取消其相应资格;对于业务精良、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农技推广骨干,给予表扬和相关政策支持。

七、组织领导

“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由部科教司、人事司会同相关行业司局和推广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行业司局和推广单位提出建议计划,制订目标任务并分解到各省(区、市)。各省(区、市)农业部门科教处、人事处会同相关行业处(站)室根据农业部的安排计划和本地农业主导产业和相关专业的分布情况,分解落实农技推广骨干名额。各市、县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按指标推荐人选,经省级农业部门专业处(站)认定、科教处及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报部科教司、人事司汇总确认。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负责农技推广骨干人员的数据库建设,拟定全国重点班培训计划,会同部内行业司局、推广单位组织开展农技推广骨干的培训工作。

八、进度安排

2012年10月上旬,发文部署,分省、分行业组织推荐;

2012年10月中下旬,完成农技推广骨干才认定工作,统一建设人才数据库,实行计算机管理;

2012年10-12月底,分区域、行业、分重点组织开展第一轮培训工作。结合相关项目,加强培养。同时,形成考核管理办法。

2013年1月底之前,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形成下一年度工作方案。

附件2

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名额分配表

序号地区合计种植业畜牧渔业农机

1北京市70303055

2天津市753030105

3河北省474280904064

4山西省282170501349

5内蒙古402260703834

6辽宁省393260802924

7吉林省399260803524

8黑龙江433280903231

9上海市743030104

10江苏省439270607039

11浙江省216100604214

12安徽省428280704236

13福建省317170605037

14江西省419270704237

15山东省513280908855

16河南省481280904764

17湖北省425270803243

18湖南省440270804050

19广东省315170604540

20广西313170703538

21海南省21716040107

22重庆市254160601816

23四川省482280806062

24贵州省212100502636

25云南省355200703550

26西藏1507050300

27陕西省302185601938

28甘肃省26317550533

29青海省13560501213

30宁夏1286050108

31新疆290175701035

32大连市381510103

33宁波市381510103

34青岛市28151003

35黑龙江农垦140

36广东农垦10

37新疆兵团50

合计100005800200010001000

附件3

万名农技推广骨干人才推荐表

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照片

民族入党年月身份证号

最后学历学位专业

现任

职务名称专业技术职务名称

任职时间任职时间

主管工作

单位名称省(自治区)市县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手机办公电话(含区号)

电子信箱传真

主要社会兼职

主要成就(奖励、荣誉、代表性著作等)

所在县农业主导产业

本人所从事的农技推广工作种植业□果蔬□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其他

如是种植业:栽培□土肥□植保□

近3年参加1周以上的专业培训经历(培训班名称,时间,地点,主办单位)

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省级农业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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