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的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计【2012】108号 ---|--- 颁布日期:2012-10-08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的通报 农办计【2012】108号 为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计【2012】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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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考核情况的通报
农办计【2012】108号
为提高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的质量,扎实做好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2]3号)要求,依据《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考核管理暂行办法》,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113家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2012年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信息报送工作进行了考核。其中6家部直属单位15家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在专项检查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总结报告编制的系统性等方面表现突出。6家部直属单位分别是: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农业大学、部信息中心和中国农业科学院。15家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分别是:江西农业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山西省农业厅、云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河南省农业厅、北京市农业局、河北省农业厅、浙江省农业厅、湖南省农业厅、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大连市海洋与渔业局。
希望上述单位再接再厉,进一步做好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同时,其他单位应积极查找不足,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做好下一年度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8日
附件:
2012年农办计[2012]10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FZJHS/201210/P020121012307753699053.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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