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的通知

农办质[201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九部委《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农业部《2012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巩固专项治理已经取得的成果,进一步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推向深入,保障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我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集中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秋季农资打假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目前,各地秋冬季农业生产已经陆续开展,农资市场又将进入全年第二个购销旺季,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的紧迫感与责任感,根据当地秋冬种农业生产和农资需求特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秋季行动工作方案,突出重点,明确分工,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秋冬种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冬季行动

(一)加大重点产品监管力度。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明确监管重点,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实行集中督查督办。

(二)积极开展农资质量监督抽查。各地要结合秋冬种生产特点和区域特点,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内。重点加强种子发芽率、纯度、净度等质量指标,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质量,农药、肥料有效成分含量以及是否含有高毒剧毒农药和未登记成分等的监督抽查,监测结果和处理意见要依法公开通报,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坚持检打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立案查处,或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查处,追溯制假售假源头,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严厉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各地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黑窝点,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的案件,要迅速调查取证,涉嫌犯罪的,要坚决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市场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要按要求认真进行核查,及时处理。对跨省案件,要按照《农资打假省际联合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要求,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发送协查通知,上报案件信息,确保彻查来源和去向,端掉窝点,消除危害。

三、加强组织,坚决把秋冬季行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内容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提高农资打假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各地在农资打假秋季行动中,要认真总结成效、经验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同时要分析本地农资监管的新情况、新特点,探索农资监管工作的新思路。要加强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案件和突发事件。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工作总结、情况统计表和大要案统计表,请于11月底前报送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电话:010—59192678

传真:010—5919315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农资打假秋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2.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9月26日

附件1农资打假秋季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2012年月日

项目

查获数量

货值

金额

查处

起数

检查

企业

整顿

市场

受理举报案件

捣毁制假窝点

挽回经济损失

出动执法人员

印发

资料

查获甲胺磷等

5种

高毒农药数量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金额

单位

公斤

台件

万元

个/次

个/次

万元

人次

万份

万元

代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合计

1种子

(含种苗、种畜禽)

2肥料

3农药

4饲料

5兽药

(含渔药)

6渔机渔具

7农机及零配件

注: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兽药农资品种单位按公斤计算,渔机渔具、农机及零配件农资品种单位按台件计算。

附件2

农资打假秋季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来源

涉及农资品种

组织查处部门

涉案商品数量

案值(货值或经济损失)(万元)

涉案人员数量

查处结果

罚款金额

(万元)

拘留人数

判刑人数

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业等情况)

1

2

3

4

5

6

7

8

注:1、案件名称:包括省(区、市)、单位名称、农资种类、违法行为等关键词。

2、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

附件:

农办质〔2012〕5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209/t20120927_29516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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