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财[2012]129号
颁布日期:2012-09-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自查的通知

农办财[2012]129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部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自查暂行办法》(农财发[2008]18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每年9月为我部预算执行情况自查月,请各单位按照《办法》要求,结合近几年审计署对我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查找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规范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行为。

各单位于10月20日前将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自查报告(已经整改的问题也要在自查报告中列示说明),报送部财务司审计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nybsjc@tom.com。部财务司将根据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对部分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9月6日

附件:

农办财〔2012〕129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WS/201209/t20120919_29453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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