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聘任家畜疫病病原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科[2012]63号
颁布日期:2012-08-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聘任家畜疫病病原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的批复

农办科[2012]63号

中国农业科学院:

你院《关于推荐家畜疫病病原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任南京农业大学陆承平教授为家畜疫病病原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任期五年。

请你院和兰州兽医研究所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学术委员会的工作;希望陆承平教授在任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重点实验室目标方向凝练、重大学术活动的组织、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等工作。

特此批复。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8月29日

附件:

陆承平学术委员会主任批复.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KJJYS/201209/t20120913_29405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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