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垦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垦【2012】66号
颁布日期:2012-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垦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垦【201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总结交流“十一五”以来全国农垦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经验,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快农垦现代农业建设,定于2012年9月下旬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全国农垦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农垦农业机械化发展情况和经验,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农垦农业机械化工作,参观农机化工作现场。

二、参加人员

垦区分管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请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确定参加人员,严禁超员。中国农业机械学会农垦农机化分会委员列席会议(另行通知)。

三、时间地点

9月20日报到,9月21号开会,会期1天。乌鲁木齐徕远宾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25号;总台电话:(0991)2933827。报到当日乌鲁木齐飞机场和火车站有接站。

四、报名工作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2),于9月10日前报送至我部农垦局农业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机处。

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垦局农业处,彭程: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电话(010)59192684;传真(010)5919265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机处,电话(0991)2896927;传真(0991)2896927;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胡滨:13639966522;秦浩:15099195507。

附件:1.参会人员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8月28日

附件1:

参会人员分配表

垦区名称

省局(人)

其他(人)

备注

北京

2

天津

1

河北

1

山西

1

内蒙古

1

2

海拉尔局和大兴安岭局各1人

辽宁

2

吉林

1

黑龙江

2

3

农航公司、管理局和农机公司各1人

上海

2

江苏

2

2

农机推广站和黄海农场各1人

浙江

1

安徽

2

福建

1

江西

2

山东

1

河南

1

1

黄泛区农场1人

湖北

2

湖南

2

广东

2

广西

2

海南

2

重庆

1

四川

1

贵州

1

云南

2

陕西

2

甘肃

2

青海

1

宁夏

2

1

暖泉农场1人

新疆(兵团)

2

3

农机推广站、监理站和通用航空公司各1人

新疆(农业)

1

新疆(畜牧)

1

附件2:

报名回执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

职务

单位电话(区号)

手机

备注

说明:

1.报名回执表于9月10日之前分别报送农业部农垦局农业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机处。

2.航班或火车信息,请于9月15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农机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传真:(0991)2896927。

附件:

农办垦〔2012〕66号.CEB

附件1:参会人员分配表.doc

附件2:报名回执表.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KJ/201209/t20120905_29219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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