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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公告第1821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821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杨凌绿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LaSota株+SY株)为新兽药,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等4家单位申请的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活疫苗(LDT3-A株)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同品种兽药质量标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农业部
2012年8月22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备注
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LaSota株+SY株)
杨凌绿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三类
(2012)新兽药证字33号
注册
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活疫苗(LDT3-A株)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北京信得威特科技有限公司、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三类
(2011)新兽药证字51号
变更注册:
效力检验中病毒含量测定部分内容“每毫升病毒含量应≥103.5ELD50”变更为“每羽份
病毒含量应≥103.5ELD50”
附件:
公告1821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209/t20120903_2920265.htm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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