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医 2012 39 号 ---|--- 颁布日期:2012-08-01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农办医2012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医 [2012] 39 号 |
|---|---|
| 颁布日期:2012-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农办医[2012]3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兽药使用活动,保证动物产品安全,结合现阶段我国动物养殖模式和用药水平状况,经研究,现就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于乙酰胺基酚等解热镇痛类药物不宜采取动物群体性用药方式,暂不予受理乙酰胺基酚等解热镇痛类药物预混剂、粉散剂产品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二、从科学使用抗生素类药物饲料添加剂角度出发,暂不予受理抗生素类药物(包括合成抗菌药)复方药物饲料添加剂(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成分)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三、按照兽医临床合理用药原则,暂不予受理抗生素类药物(包括合成抗菌药)与解热镇痛类药物复方制剂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农业部
2012年8月1日
附件:
农办医39.CEB
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告.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兽药使用活动,保证动物产品安全,结合现阶段我国动物养殖模式和用药水平状况,经研究,现就兽药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于乙酰胺基酚等解热镇痛类药物不宜采取动物群体性用药方式,暂不予受理乙酰胺基酚等解热镇痛类药物预混剂、粉散剂产品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二、从科学使用抗生素类药物饲料添加剂角度出发,暂不予受理抗生素类药物(包括合成抗菌药)复方药物饲料添加剂(两种或两种以上有效成分)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三、按照兽医临床合理用药原则,暂不予受理抗生素类药物(包括合成抗菌药)与解热镇痛类药物复方制剂的新兽药、进口兽药的注册申请。
农业部
2012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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