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情况调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情况调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质 [2012] 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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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情况调查的通知
农办质[2012]43号
为全面总结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工作取得的进展成效,科学提出下一步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重点和推进措施,我部近期将集中对已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请按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1)格式进行填报,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电子表格可以从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www.aqsc.gov.cn)下载,表格中所有数据请采用统计部门确认的资料;没有统计数据的,以农业部门调查为准。
二、调查范围
凡在2006-2011年期间承担农业部下达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创建任务并经验收合格授予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荣誉称号的单位(附件2),均属本次调查范围。
三、调查要求
请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好本地区、本行业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调查表的填报工作。各示范县(场)填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情况调查表》后,报业务对口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本地区、本行业调查表后,统一将归口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情况调查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于2012年9月15日前报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在填报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核处丁保华、刘建华联系;电话(传真):010-62191434;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建设情况调查表
2.获得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场)荣誉称号的单位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8月1日
附件:
农办质〔2012〕43号.ceb
农办质[2012]43号.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208/t20120816_28267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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