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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农业行业标准《口蘑》(NY/T445-2001)修改单意见的函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质函 [2012] 39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农业行业标准《口蘑》(NY/T445-2001)修改单意见的函
农办质函[2012]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单位的申请,并经全国蔬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定,我部拟对农业行业标准《口蘑》(NY/T445-2001)中部分指标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2年5月27日前书面反馈至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方晓华,电话:010-59192313,传真:010-59193315。
附件:《口蘑》(NY/T445-2001)修改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口蘑》(NY/T445-2001)修改单
将农业行业标准《口蘑》(NY/T445-2001)中5.2理化指标修订为:
项目
分类
粗蛋白(%)
粗纤维(%)
灰分(%)
蒙古口蘑
≥29
≤9
≤11
大白桩口蘑
≥27
≤9
≤15
香杏口蘑
≥32
≤11
≤15
褐口蘑
≥34
≤11
≤12
原标准中对水分含量的要求,按照GB7096规定执行。
附件:
农办质函〔2012〕39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205/t20120523_26330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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