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农业行业标准《口蘑》(NY/T445-2001)修改单意见的函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质函 [2012] 39号
颁布日期:2012-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开征求农业行业标准《口蘑》(NY/T445-2001)修改单意见的函

农办质函[2012]3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单位的申请,并经全国蔬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审定,我部拟对农业行业标准《口蘑》(NY/T445-2001)中部分指标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2年5月27日前书面反馈至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方晓华,电话:010-59192313,传真:010-59193315。

附件:《口蘑》(NY/T445-2001)修改单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口蘑》(NY/T445-2001)修改单

将农业行业标准《口蘑》(NY/T445-2001)中5.2理化指标修订为:

项目

分类

粗蛋白(%)

粗纤维(%)

灰分(%)

蒙古口蘑

≥29

≤9

≤11

大白桩口蘑

≥27

≤9

≤15

香杏口蘑

≥32

≤11

≤15

褐口蘑

≥34

≤11

≤12

原标准中对水分含量的要求,按照GB7096规定执行。

附件:

农办质函〔2012〕39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pzlaq/201205/t20120523_26330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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