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会议的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办市〔2012〕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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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5-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会议的通知
农办市〔2012〕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各有关单位:
第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以下简称第十届农交会)定于2012年9月27日—30日在北京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为办好第十届农交会,经研究,定于近期召开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9日—11日。其中,5月9日全天报到,10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10日下午考察场馆,11日代表离会。
二、会议地点
北京永安宾馆(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甲5号,总机:010—65011188)。
三、主要议程
会议由第十届农交会组委会秘书长、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主持。届时请第十届农交会组委会副主任、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围绕办好第十届农交会作重要讲话,请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农展馆馆长隋斌介绍第十届农交会筹备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会后安排考察场馆,熟悉办展环境。
四、参加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分管领导各1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厅(委、局)负责农交会筹备工作的主管处室负责人各1名;
(三)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主要负责同志;
(四)第十届农交会各专业展区负责人。
五、其它事项
请各单位于5月7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见附件)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雪飞、樊嵘
电话:010—65096165、65096166
手机:13811402649,13661098858
传真:010—6503361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第十届农交会筹备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职务
联系电话
手机
到达时间
备注
填表人:联系电话:
备注:本次会议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附件:
农办市〔2012〕11.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CYJJXXS/201205/t20120510_26221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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