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95号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公告第1695号
颁布日期:2011-12-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和质量检测合格,批准辽宁省牧经种牛繁育中心有限公司等2个单位从事牛冷冻精液生产经营,现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范围见附件1,各单位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见附件2),有效期为3年。自本公告颁发之日起,原许可证自动失效。

特此公告。

附件:1.农业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颁发目录(201103)

2.各单位验收合格种公牛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公告1695.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112/t20111226_24431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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