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58号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公告第1658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58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和湖北精牧兽医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申报的新城疫活疫苗(V4/HB92克隆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新兽药名称
研制单位
类别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
备注
新城疫活疫苗(V4/HB92克隆株)
湖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湖北精牧兽医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三类
(2011)新兽药证字48号
注册
附件:
第165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111/t20111103_2393491.htm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