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十二五”期间第一批热带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垦[2011]56号
颁布日期:2011-07-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十二五”期间第一批热带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通知

农办垦[2011]56号

广东、海南、云南、广西、福建、四川、贵州、湖南省(自治区)农业厅,广东、海南、云南省农垦总局,广西自治区农垦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中国农垦经济发展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国热带作物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45号),提高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引导广大农民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在推进现代热带作物产业建设的支撑作用,依据《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介发布办法》(农科教发〔2004〕10号),组织开展“十二五”期间热带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导品种的推荐范围和数量

(一)推荐范围:天然橡胶、木薯、香蕉、荔枝、芒果、龙眼、菠萝、剑麻、咖啡、坚果等。

(二)推荐数量:各省农业(农垦)主管部门推荐的每个热带作物品种数量不超过5个。

二、主推技术的推荐范围和数量

(一)推荐范围:先进、适用、高效的综合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及集成技术;先进适用的机械化、产业化关键技术;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节本增效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的适用技术。

(二)推荐数量:各省农业(农垦)主管部门推荐的每个热带作物产品技术不超过3项,集成技术不超过5项。

三、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荐条件

所推荐的品种和技术应该有较强的区域适应性,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推荐的热带作物新品种须经全国或省级品种审定(鉴定)机构审定(鉴定)。获得品种权的热带作物品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荐的热带作物适用技术须获得国家或部(省)级鉴定(或认证)。

四、相关要求

(一)各省农业(农垦)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征集和推荐工作,广泛征集、严格筛选,确保所推荐的品种和技术在本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及较高的推广价值。

(二)各推荐单位负责人和品种(技术)所有者对所推荐品种和技术的真实性负责。

(三)各省农业(农垦)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垦区)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汇总工作,于2011年9月1日前将《“十二五”期间第一批热带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表》(见附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报我部南亚办,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明文

电话:(010)59192628,传真:(010)59192659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垦局热带作物处(100125)

附件:“十二五”期间第一批热带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

推荐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2011年农办垦[2011]56号7月18日下午制作.CEB

“十二五”热带作物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推荐表.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KJ/201108/t20110810_21064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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