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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西藏飞蝗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半牧函[2011]9号 |
|---|---|
| 颁布日期:2011-06-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西藏飞蝗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农半牧函[2011]9号
西藏、四川、青海省(区)农牧(农业、畜牧食品)厅(局):
当前,西藏飞蝗即将进入发生期。有关省(区)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落实防治方案,加强不同地区和农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防治,确保西藏飞蝗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力争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西藏飞蝗防控工作,请你省(区)于6月10日前,将2011年西藏飞蝗防治预案、2010年西藏飞蝗发生防治与2011年防治工作准备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送我部畜牧业司。同时,对你省(区)2010年牧区和农区西藏飞蝗发生防治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结,一并报送我部畜牧业司。
联系人:罗健
联系电话:591946165919471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0年西藏飞蝗发生防治于2011年防治工作准备情况统计表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106/P020110621341357242290.doc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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