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西藏飞蝗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半牧函[2011]9号
颁布日期:2011-06-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西藏飞蝗防治工作开展情况的函

农半牧函[2011]9号

西藏、四川、青海省(区)农牧(农业、畜牧食品)厅(局):

当前,西藏飞蝗即将进入发生期。有关省(区)要按照《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草原鼠虫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制定落实防治方案,加强不同地区和农牧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联防联控,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防治,确保西藏飞蝗防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力争将危害损失降到最低。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西藏飞蝗防控工作,请你省(区)于6月10日前,将2011年西藏飞蝗防治预案、2010年西藏飞蝗发生防治与2011年防治工作准备情况统计表(见附表)报送我部畜牧业司。同时,对你省(区)2010年牧区和农区西藏飞蝗发生防治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总结,一并报送我部畜牧业司。

联系人:罗健

联系电话:5919461659194715(传真)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0年西藏飞蝗发生防治于2011年防治工作准备情况统计表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106/P020110621341357242290.doc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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