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财务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农办财〔2011〕53号
颁布日期:2011-05-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财务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农办财〔2011〕53号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部机关各司局,其他有关单位:

我部计划于6月下旬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全国农业财务工作会议,为筹备好此次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五中全会和201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思路,总结“十一五”农业财务工作,深入分析“十二五”农业财务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部署“十二五”和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

二、参会人员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渔业厅(局、委、办)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和财务处长,部机关司局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

三、会议准备

为加强工作交流,会上拟遴选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就财务工作做典型发言,大会交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以财务工作的某一方面为主题,突出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

2.系统介绍情况和做法,认真总结经验和体会,分析不足并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或建议。

3.论述清楚,数据准确,字数3000—5000字。

请于5月20日前将相关会议材料报送农业部财务司(纸质材料1份,电子文稿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以及有关行业司局(纸质材料1份)。

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100125

财务司专项资金处

电话:010—59193151,59192545;

传真:010—59192556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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