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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1533号公告 |
|---|---|
| 颁布日期:2011-01-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533号公告
根据《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管理办法》(农业部公告第374号)的规定,经我部考核合格,批准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13家单位为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有效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
农药登记环境试验单位名单与资格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资格范围
证书编号
1
化学工业农药安全评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1
2
国家农药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2
3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3
4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4
5
中国农业大学应化系农药环境评价实验室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5
6
浙江大学农药与环境毒理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6
7
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7
8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环境安全评价中心
环境行为、环境毒理
环境-008
9
山西省农药重点实验室
环境行为
环境-009
10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0
11
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1
12
山东农业大学农药环境毒理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2
13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农药生物生态研究中心
环境毒理
环境-013
附件:
公告第1533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ZZYGLS/201102/P020110217389437541327.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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