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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77号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公告第1677号 |
|---|---|
| 颁布日期:2011-11-2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种猪及冷冻精液进口技术要求(试行)》和《肉用种牛及冷冻精液和胚胎进口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种猪及冷冻精液进口技术要求(试行)
2.肉用种牛及冷冻精液和胚胎进口技术要求(试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1.种猪及冷冻精液进口技术要求(试行).doc
2011年农业部公告第1677号.CEB
肉用种牛及冷冻精液和胚胎进口技术要求.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112/t20111214_2434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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