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77号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公告第1677号
颁布日期:2011-1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禽遗传资源进出境和对外合作研究利用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种猪及冷冻精液进口技术要求(试行)》和《肉用种牛及冷冻精液和胚胎进口技术要求(试行)》(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种猪及冷冻精液进口技术要求(试行)

2.肉用种牛及冷冻精液和胚胎进口技术要求(试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1.种猪及冷冻精液进口技术要求(试行).doc

2011年农业部公告第1677号.CEB

肉用种牛及冷冻精液和胚胎进口技术要求.doc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112/t20111214_2434929.htm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