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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农业部关于原则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函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农渔函〔2016〕4号 |
|---|---|
| 颁布日期:2016-04-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关于原则同意浙江省开展国家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的函
农渔函〔2016〕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我省列为国家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试点省的函》(浙政函〔2016〕2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省开展国家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试点创建。请你省加强对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领导,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策引导和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面加强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你省海洋渔业逐步实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恢复、环境友好发展目标,为引领全国海洋渔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先进经验。
请你省按照中央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我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有关要求,补充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尤其是开展限额捕捞试点等方面的内容,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总结试点工作进展、成效和经验,研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并将有关情况报我部。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负责协调具体事务。
农业部
2016年4月26日
(联系人:王良联系电话:010-59192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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