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的通知

农医发[201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力推进《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切实维护动物产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经研究,我部决定组织开展“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以下简称“行风规范行动”),方案见附件。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制定本省“行风规范行动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行风规范行动”取得实效。有关工作情况、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兽医局。

联系人:张杰、冯梁

联系电话:010-59192800、59191431

传真:010-591918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方案

农业部

2013年6月24日

附件:

附件全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风规范行动方案.doc

农医发[2013]25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306/P020130627369682199146.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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