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种公猪、种鸡生产性能测定结果的通报

颁布单位:农业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3-03-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种公猪、种鸡生产性能测定结果的通报

农办牧[2013]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相关规定,我部2012年组织开展了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现将有关2012年种公猪生产性能测定、2011年蛋种鸡生产性能测定和2012年肉种鸡生产性能测定结果通报如下。

我部委托3个具有法定资质认定的种猪生产性能测定机构,依据《种猪生产性能测定规程》(NY/T822-2004标准)、《长白猪种猪》(GB22283-2008标准)、《大约克夏猪种猪》(GB22284-2008标准)和《杜洛克猪种猪》(GB22285-2008标准),共对13家种猪生产企业送检的386头种公猪进行了生产性能测定,测定合格率为80.3%。其中有10家种猪生产企业的76头种公猪不符合本品种标准,不符合项目涉及校正至100kg日龄和测定期饲料转化率等。测定结果见附件1。

我部委托2个具有法定资质认定的家禽生产性能测定机构,依据《蛋鸡测定技术规范》(NY/T2123-2012)、《肉鸡生产性能测定技术规范》(NY/T828-2004)和《鸡饲养标准》(NY/T33-2004),共对11家种禽生产企业的6个品种蛋种鸡和爱拔益加肉种鸡进行了生产性能测定,测定结果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组织开展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地方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督促种畜禽生产企业加强育种选育工作,切实提高出场的种畜禽种用性能。种畜禽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管理,夯实育种选育基础工作,完善生产性能测定硬件和软件设施条件,稳步提升种畜禽的质量水平。

附件:1.13家企业的种公猪生产性能测定结果表

2.蛋种鸡父母代生产性能测定结果表

3.蛋种鸡商品代生产性能测定结果表

4.爱拔益加肉种鸡商品代生产性能测定结果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3年3月6日

附件:

农办牧[2013]10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XMYS/201303/P020130311403637294274.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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