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 颁布单位:农业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0-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农办经〔2012〕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证监会、供销总社等八部门拟于11月下旬召开全国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同时召开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0号),进一步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发挥龙头企业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初定2012年11月下旬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负责同志1人(典型发言单位为主要负责同志),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处长1人。
四、有关要求
请各地提前安排相关工作,按照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提供典型交流材料的通知》(10月8日发出)的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我部将把各地上报材料汇编成册在会上交流,并从中遴选部分单位作典型发言。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正式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
农办经[2012]28号.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NCJJTZ/201301/P020130106545799504456.ceb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