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暨文明渔港创建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农业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3-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暨文明渔港创建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农办渔【2013】19号

为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渔业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3年2月下旬召开全国渔业安全生产暨文明渔港创建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宣布第二批“全国文明渔港”名单;

(二)总结交流渔业安全生产和文明渔港创建工作情况;

(三)分析当前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

二、参会人员

(一)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责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处室及渔政、港监、船检机构负责人;内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分管领导,渔业局(处)主要领导,渔政、港监、船检机构负责人;

(二)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监管局分管领导;

(三)农业部各海区渔政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有关处室、总队负责人;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领导及有关处负责人,农业部安委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农业部渔业局、指挥中心、渔业船舶检验局、渔业互保协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有关处负责人。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月25日上午9:30—11:00

主会场:农业部大楼1101会议室

分会场:各省(区、市)农业厅(局)和各海区渔政局视频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会议使用“农业部视频会议系统”。请各省(区、市)参会人员到本省(区、市)农业厅会场参会,参会单位要主动与本省(区、市)农业厅联系,并将参会人员名单于2月22日前分别发送农业部渔业局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请大会交流发言单位将交流材料电子版于2月22日前发送农业部渔业局。请各省(区、市)农业厅协助做好会议室和视频设备运行保障工作,并于2月25日上午9时前连接好视频设备以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农业部渔业局联系人:孙海文、朱宝颖

联系电话:010-59192994,59192954,59192929(传真)

Email:[email protected]@sina.com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二司联系人:颜彬

联系电话:010-64463012,64464005(传真)

农业部视频会议联系电话:010-59193037,59193035

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3年2月17日

附件:

19.CEB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YYJ/201302/P020130226588282870122.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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