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马豪辉等212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的通知

颁布单位:司法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7-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马豪辉等212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连续委托马豪辉等212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委托期限从2015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

附件:第六至十批委托公证人名单

http://www.moj.gov.cn/download/20150807gzr.doc

司法部

2015年7月9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婚姻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