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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马豪辉等212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的通知
| 颁布单位:司法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司法部关于连续委托马豪辉等212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根据《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连续委托马豪辉等212名香港律师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委托期限从2015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5日。
附件:第六至十批委托公证人名单
http://www.moj.gov.cn/download/20150807gzr.doc
司法部
201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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