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征求《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意见

颁布单位:卫生部文号:卫办综函[2010]357号
颁布日期:2010-10-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卫生部办公厅征求《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意见

卫办综函[2010]3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我部组织修订了《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全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管理规定》,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0年5月底前将意见反馈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联系人: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缪之文、薛明

联系电话:(010)68792810、6879248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wsbwstjxxzx/cmsrsdocument/doc10240.doc

2.关于《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情况的说明.doc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wsbwstjxxzx/cmsrsdocument/doc10241.doc

3.全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cmsresources/mohwsbwstjxxzx/cmsrsdocument/doc1024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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