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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13艺术北京博览会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4-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举办2013艺术北京博览会的批复
文市函〔2013〕477号
北京市文化局:
京文外发〔2013〕17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艾特菲尔文化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30日至5月3日在全国农业展览馆举办2013艺术北京博览会;同意邀请英国、奥地利、德国、西班牙、比利时、阿根廷、以色列、美国、俄罗斯、乌克兰、日本、韩国、新加坡、新西兰等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的23家画廊和艺术机构的722件作品参展。
请主办单位对展品内容严格把关,做好博览会的各项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展览安全顺利举办。活动结束后2周内,将书面总结报送我部备案。
此复。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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