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曹格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2184号
颁布日期:2010-10-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曹格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84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0]28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耀星影视艺术传播中心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曹格,于2010年10月16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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