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荷兰、瑞士艺术家及文艺表演团体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1744号
颁布日期:2010-08-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荷兰、瑞士艺术家及文艺表演团体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744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533、536、53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吴氏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钢琴家维罗尼卡·伊琳斯卡娅,于2010年10月5日至15日;邀请荷兰阿姆斯特萨克斯管四重奏,于2010年11月15日至30日;邀请瑞士钢琴家卡尔—安德里亚斯·考利,于2010年

11月1日至20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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