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波兰蒙托维尼亚剧院、波兰卡纳剧院、德国慕尼黑室内剧院、德国塔利亚剧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2081号
颁布日期:2011-11-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波兰蒙托维尼亚剧院、波兰卡纳剧院、德国慕尼黑室内剧院、德国塔利亚剧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770号、771号、772号、77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驱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

一、波兰蒙托维尼亚剧院一行11人,于2011年11月21日至26日;

二、德国慕尼黑室内剧院一行10人,于201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三、德国塔利亚剧院一行36人,于2011年12月3日至8日;

四、波兰卡纳剧院一行10人,于2011年12月7日至12日到北京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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