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莫斯科州“俄罗斯芭蕾”国家剧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1〕451号
颁布日期:2011-04-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莫斯科州“俄罗斯芭蕾”国家剧院到北京市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45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1]21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世纪佳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莫斯科州“俄罗斯芭蕾”国家剧院一行40人,于2011年4月25日至6月5日来华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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