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2014年度全国优秀水利企业、优秀水利企业家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4-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3—2014年度全国优秀水利企业、优秀水利企业家的通知

中水企[2015]5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企业(行业)协会、各分支机构、各会员企业:

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水利企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提升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服务民生水利新发展,经报请水利部人事司备案同意,我会决定开展2013—2014年度全国优秀水利企业、优秀水利企业家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评选执行2015年修订的《全国优秀水利企业、企业家评选办法》(附件1)。

2、接到通知后,要及时转发文件,做好申报组织和初审推荐工作。

3、申报企业应是中国水利企业协会会员,非会员参加申报需于2015年5月30日前办理入会手续。

4、按企业类别,申报企业2013和2014年度营业收入均应达到下表所列规模方可申报:

序号

行业

营业收入

1

水利投融资

≥5亿元

2

水利水电施工

≥10亿元

3

水务

≥5亿元

4

水力发电

≥5亿元

5

水利机械制造

≥1.5亿元

6

节水产品

≥1亿元

7

勘测设计

≥1亿元

8

其他

≥1亿元

5、企业和企业家申报要填写申报表,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附件2),务必于2015年5月30日前报至“双优”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6、本通知可从水利部网站“通知公告”栏和中国水利企业协会网站查询和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双优”评审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志萍陈俊

联系电话:010-6320218563203603

传真:010-632036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10号基业大厦7层

邮编:100053

附件:1.全国优秀水利企业、企业家评选办法

2.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2015年4月14日

附件:

附件1:全国优秀水利企业、企业家评选办法

http://www.mwr.gov.cn/zwzc/tzgg/tzgs/201504/P020150417612989079219.doc

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及装订顺序

http://www.mwr.gov.cn/zwzc/tzgg/tzgs/201504/P02015041761298939674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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