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广‘戴庄经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议案的决议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5-03-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广‘戴庄经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议案的决议

(2015年3月30日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镇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杨敬辉等15位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推广‘戴庄经验’,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戴庄经验”作为发展生态农业的生动实践和有益尝试,实现了戴庄村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生态优,为我市发展生态农业提供了参照。

会议要求,按照“带好头、领好向”的总体要求,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生态农业区域性发展规划,坚持试点先行,积极扶持各类试点,进一步改善环境,全面减控面源污染,确保全市生态农业发展取得有效进展,持续推动全市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

会议决定将此项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并请市政府于今年11月份将办理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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