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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香榧为绍兴市树的决议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香榧为绍兴市树的决议
(2014年10月28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香榧作为绍兴市树的报告》。
会议认为,绍兴是香榧原产地和主产区,会稽山古香榧群是“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香榧具有绍兴地域特色明显、栽培历史悠久、文化意韵深厚、国内外知名度高、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等特色,是彰显绍兴城市魅力的绿色名片。香榧列为市树,对绍兴的种植产业、城乡绿化、林产品深加工、古香榧群休闲旅游、农业文化挖掘及传承等方面具有更大推动作用。
会议决定,确定香榧为绍兴市树,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市树的宣传、培育和推广,进一步做强做大香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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