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金钢“达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金钢“达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14年8月28日达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2014年8月28日达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金钢“达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会议决定:授予金钢“达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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