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议案结案的决议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5-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议案结案的决议

(2014年5月29日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议案结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议案的办理工作,积极采取措施推进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会议同意市人民政府的报告,决定批准该议案结案。

会议要求,议案结案后,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监管制度,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本地特色农业,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标准化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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