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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任钊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任钊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13年10月24日德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任钊本人提出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德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任钊辞去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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