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文号:公告第20号
颁布日期:2012-07-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二十号

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呼和浩特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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