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皖政办〔2010〕54号)要求,由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并经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认定肥东白龙现代农业示范区等26个示范区为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推进“三化同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要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集中度,突出粮棉油、蔬菜、畜禽、水产、特色农产品等产业发展;进一步创新示范区建设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源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附件: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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