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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0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定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意见》(皖政办〔2010〕54号)要求,由各地、各有关单位申报,并经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定,认定肥东白龙现代农业示范区等26个示范区为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是推进“三化同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规划,积极推进示范区建设。要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集中度,突出粮棉油、蔬菜、畜禽、水产、特色农产品等产业发展;进一步创新示范区建设体制机制,积极探索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模式;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资源集聚效应;进一步加强服务指导,合力推进示范区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附件: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名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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