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文号:蚌政〔2009〕143号
颁布日期:2009-11-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蚌政〔2009〕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2009〕98号),切实做好我市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口普查的主要目的

人口普查是国务院统一部署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这次人口普查主要是全面调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的发展变化情况,查清10年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查清我市流动人口、人口老龄化的进展状况等,为研究制定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数据。

二、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

三、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市政府决定成立蚌埠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我市人口普查工作。

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人口普查工作,及时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选调(聘用)文化水平较高、身心健康、认真负责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四、人口普查的经费保障

第六次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需要及时拨付到位。各县、区政府要充分考虑物价上涨、人口增加、普查难度加大、普查员补贴等因素,对按规定属于本级负担的经费支出,列入相应的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区政府要帮助人口普查机构落实办公场地,配备普查所需设备、物资,按时足额支付普查工作聘用人员的工资。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普查经费的科学、合理使用,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五、人口普查的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规定。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级政府统计执法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人口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附件:蚌埠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

蚌埠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张孝成(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肖超(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善岐(市统计局局长)

马祖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长征(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成员宋更生民(市委政法委调研员)

李世昌(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刘新民(市发改委总经济师)

李凯(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金宏(市民委纪检组长)

徐伟红(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广军(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辉(市司法局副局长)

林国立(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王申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研员)

许江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学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书记)

王崇丽(市农委纪委书记)

朱孟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宇洪毅(市卫生局局长)

薛海波(市台办副主任)

张国兵(市政府外事办副主任)

戚劲松(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谢海辰(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姜和龙(市工商局副局长)

胡永平(市总工会副主席)

许春燕(市妇联调研员)

许扬(团市委副书记)

李亚(蚌埠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朱芝君(武警蚌埠市支队副参谋长)

蚌埠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谢海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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