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意见的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蚌政办〔2010〕9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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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意见的通知
蚌政办〔2010〕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六一”国际儿童节庆祝活动的意见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10年5月)
2010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组织好庆祝活动,让广大儿童能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现就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蚌埠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满足全市少年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成长需求,展示新时期我市少年儿童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形成全社会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安排
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结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组织融科学性、趣味性、教育性于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市领导慰问活动。市妇联、司法局、体育局、统计局、工商局承办。
(二)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送教下乡活动。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依托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平台,开展“共享阳光共同成长”送教下乡、送活动下乡、送图书下乡活动。市妇联、教育局承办。
(三)开展市第六届“放飞明天”中小学、幼儿园文艺汇演活动。通过文艺汇演,展示我市艺术教育成果,展示我市少年儿童健康快乐、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市教育局承办。
(四)开展“春蕾计划”爱心助学活动。利用《淮河晨刊》资源搭建“爱心春蕾桥”,号召全社会爱心人士、爱心单位帮助“春蕾女童”完成学业,促进“春蕾女童”成长、成才。市妇联、蚌埠日报社承办。
(五)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活动。加大对儿童玩具市场、食品市场、服装市场、娱乐场所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儿童玩具有无安全隐患,各项质量指标是否达标;销售食品是否有QS认证,有无“三无”过期食品;儿童服装的甲醛等有害物质是否超标;娱乐场所是否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市工商局承办。
(六)举办“流动科普小展品”展示。活动以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培养少年儿童的环保意识为主题,通过互动实验,让孩子们从小了解科学、热爱科学。市科协承办。
(七)开展争当“四好”少年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全市红领巾文化艺术节,开展红领巾小志愿者行动,号召全市少先队员争当“四好”少年。团市委承办。
(八)评选“少儿兰花”、“少儿鼓架”。为弘扬花鼓灯艺术,培养艺术人才,在中国第三届花鼓灯歌舞节期间,评选我市十大“少儿兰花”、十大“少儿鼓架”。市文广新局承办。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我市民生工程,坚持为儿童办实事、解难事的原则,认真部署,周密安排,组织开展贴近儿童、寓教于乐的庆祝活动。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今年是我市实施《蚌埠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最后一年,也是达标冲刺之年,各级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选树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我市儿童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联系,通力配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庆祝活动中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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