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巢湖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2013〕77号 |
|---|---|
| 颁布日期:2013-07-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巢湖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巢湖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6月27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巢湖市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
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成效,建立整合支农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1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财农[2012]30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以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统筹使用支农资金为手段,以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以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为平台,创新整合机制,加大整合力度,巩固市级整合,推进部门整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协调机制,促进财政支农资金规范管理、高效使用和安全运行。
二、整合目标
通过整合支农资金,逐步建立起部门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支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新机制,为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实现农村稳定、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整合原则
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要求,以规划引导和带动各类支农资金的投入,促进支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积极打造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的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整合平台,引导性质相同、用途相近、来源不同的各项支农资金集中投入,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办大事。
四、整合范围和方式
(一)资金整合的范围
中央、省、合肥市、巢湖市各级财政安排下达的相关支农资金均可纳入整合范围,集中支持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主要包括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农村道路建设、农村沼气工程、林业和农业科技示范与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贷款贴息、新型农民民生工程培训等相关支农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支农资金投入引导机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二)资金整合的方式
1、源头整合。对现有项目,由主管部门梳理本部门管理的各类支农资金和项目,结合上级项目申报要求,分析项目申报可行性,对照我市支农资金整合要求,提出本部门项目整合方案(草案),报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组审定。今后对上争取的项目,要做到源头整合,在项目申报时要以示范区项目为首选,项目申报计划应会商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同意。
2、统筹安排。市财政部门结合预算编制,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规范、细化项目预算,从源头把关,严格项目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预算编制中,在对用途和对象相同的资金进行充分整合的基础上,落实本级配套,做到“一钱两用”。年初预算要做到统筹安排,按照有关规定,把用于“三农”支出的增量部分集中整合,统筹安排。将上级“切块”下达的支农资金,结合市级预算安排,进行优化组合,集中用于示范区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整合是一项创新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统筹谋划全市资金整合工作。各相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加强对本部门支农项目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项目资金整合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立足大局、密切配合,加强整合工作的宣传和推动,积极研究政策,及时申报项目,努力实现项目资金效益最大化。注重加强建设项目的后期管护,保证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共同推进项目资金整合工作。各项资金分配方案,必须报经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批。
(三)严格规范运作。各相关部门要对现行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创新机制体制,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使各项管理制度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和交叉重叠,为集中资金统筹使用提供制度支撑。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有效。
(四)加强绩效考核。项目主管部门对照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建立以整合结果为导向的绩效考评机制,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对资金整合的内容、规模、结果等情况,认真梳理,科学总结,在每年年底前报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组。市政府对整合工作建立奖惩制度,在年初预算中安排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在资金整合力度、项目质量、项目管护、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对未按要求开展整合工作的,市政府停拨或缓拨项目资金,并减少该单位年度预算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
巢湖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长:市长
副组长:常务副市长
分管副市长
成员:市监察局主要负责人
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
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人
市农委主要负责人
市水务局主要负责人
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
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
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
市环保局主要负责人
市文广新局主要负责人
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
市体育局主要负责人
市供销社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负责管理和指导日常工作,市财政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范围明细表
部门
项目
农业部门
1、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
2、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及其产品进社区直销直供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建设;
3、优质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
4、推进一村一品工作扶持资金,大力发展特色农业;
5、农业高产创建补助资金,开展粮油棉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
水利部门
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2、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
3、沟河塘坝清淤扩挖工程;
4、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林业部门
1、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
2、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
3、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4、林业专业合作组织项目;
5、林业贷款贴息项目。
交通部门
1、中央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省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
3、合肥及巢湖市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资金。
国土部门
1、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2、“土地复垦”、“工矿废弃地”、“土地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资金。
住建部门
1、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资金;
2、农村清洁工程项目;
3、村庄整治财政奖补项目;
4、小城镇建设财政奖补项目。
环保部门
1、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农村连片整治专项资金项目;
3、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
财政部门
1、每年的种粮大户和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
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
3、省及合肥市相关涉农项目资金。
其他
上述部门的其他涉农专项资金以及市直其他部门的的涉农专项资金,如:文广新局的农家书屋建设资金;卫生局的改水改厕资金;供销社的“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体育局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资金等。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