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马鞍山市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马政办〔2010〕93号
颁布日期:2010-11-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关于马鞍山市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马政办〔2010〕93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财政局、市城发集团制定的《马鞍山市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车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马鞍山市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车

财政补贴实施细则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促进和谐马鞍山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马政〔2009〕88号)精神,对中北巴士有限公司因特殊群体优惠乘车所造成的营运损失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一、优惠乘车群体范围

(一)70周岁以上老年人、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离休干部、盲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免费乘车。

(二)市区中小学生、职业高中、技校和中专学校学生为学生优惠卡乘车群体。

二、优惠乘车财政补贴核定办法

(一)关于免费卡补贴。自2010年6月1日起,中北巴士有限公司对市区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证件发放了免费乘车IC卡,并建立了发放记录。自2010年6月1日起,70周岁以上老年人、革命伤残军人、现役军人、离休干部、盲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和一二级肢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全部实行刷卡免费乘车,该部分刷卡按0.80元/人次标准计算补贴。

(二)关于学生优惠卡补贴。学生优惠卡扣除售卡价0.17元/次,补齐0.80元,实际按0.63元/人次标准计算补贴。

(三)特殊群体优惠乘车补贴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年初对补贴费用进行测算预留专项资金),每季度末,由市财政局、市城发集团依据中北巴士公司基础信息数据库刷卡次数进行审核,按季度据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三、中北巴士公司应认真执行特殊群体减优惠乘坐公交车政策,管理好IC卡数据库,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同时,向社会做好宣传工作,将政府对特殊群体优惠乘车政策宣传到位、落到实处。

延伸阅读

无证酒驾处罚标准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重大林业生态破坏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银市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