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马政办[201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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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2-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马政办[2010]5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及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现结合我市危险货物运输的现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理念,以预防和减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规范道路危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三把关一监督”(把好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关、把好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关、把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对前述事项监督检查)原则,突出重点,依法管理,深入治理,务求实效。
(二)总体目标。集中解决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遏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发生。切实规范和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推进公司化经营模式,鼓励企业发展集约化、专业化运输
目前,我市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自产自运占相当大的比重,专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难以扩大规模。全市8家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中5家为自产自运,其中4家企业危运车辆仅10台左右。专业运输车辆存在挂靠现象,管理难以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加大管理力度,在今后新增或更新道路危货运输车辆时,采取参股、投资控股或全额投资购置等方式,发展企业自有车辆,不断推进公司化经营模式,努力实现集约化、专业化管理。
三、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目前,由于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规模小,专职管理人员少,导致安全、车辆技术管理等工作无法细致深入,影响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按照《马鞍山市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马政〔2009〕77号)的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要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各危运企业至少组建“四部一室”(即财务部、车辆管理部、教育培训部、安全检查部、办公室)内设机构,拥有危运车辆不足20辆的企业,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5人(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和1名具有化工专业职称人员),每增加25辆车必须增加1名管理人员。二要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三是明确各职能部门及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定可行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责任分解到人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狠抓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学习培训卡”,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从业人员队伍,对保障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是加强从业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从业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人一档”。二是制定完善的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培训。三是建立“学习培训卡”,人手一卡,将从业人员参加培训的内容、时间等登记在卡,作为从业人员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业人员参加培训教育全年不少于2次。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加强车辆管理,严把车辆技术状况关,确保运输安全
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加强对所属车辆管理。一是加强车辆档案管理,做到“一车一档”,档案内容齐全。二是建立车辆检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车辆逐台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纠正,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停止营运。三是严把危运车辆技术状况关,通过加强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危运车辆技术状况达到一级,防止车辆机械故障引发的事故。四是加强槽(罐)车的罐体检测,确保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的罐体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五是加快车辆更新换代的步伐,鼓励新增罐式、厢式等专用车辆,提高车辆的安全系数。六是加强车辆停放管理,督促驾驶人员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场所。七是严禁个体车辆挂靠和不符合技术等级要求的车辆从事危货运输。
六、加大科技投入,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车辆运行的动态监管
各危运企业要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配备专用微机,使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信息系统”软件,每台车辆必须安装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车辆运行情况的实时监控,对车辆超速、违章停靠等行为及时给予纠正。在车辆发生事故时,及时安排救援和处置,尽最大努力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危货运输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各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对自身运输的危险货物理性质、危害类型、造成事故的原因等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科学制定本单位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系统地进行学习、掌握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可以有针对性的报告和救援。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对演练中发生的问题应在结束后进行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通过演练,提高企业紧急状态下的协调组织能力,增强驾驶人员、安全人员自我救助能力,减少事故损失。
八、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建立长效安全管理机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是一项技术性、科学性强,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工作。交通运输、公安、质监、安全生产等部门要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执法信息互通和共享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坚持“三把关一监督”原则,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混装等违章行为。市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公路卡口监控、电子警察、违法处理系统等手段和设备,加强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检查。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的情况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市质监部门应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加大检查力度,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和押运人的从业资格证件,严禁使用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车辆运输危险货物。同时,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切实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努力保障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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