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宁国市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政府文号:宁交安联〔2015〕3号
颁布日期:2015-11-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宁国市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国市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15年11月17日

宁国市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宣传目的

进一步健全“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全力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宣传时间

持续推进。

三、宣传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四、宣传内容

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坚持正面引导与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六进”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道路安全形势变化,有针对性地确定阶段性宣传重点,近期重点宣传公安交警部门整治旅游客车、“营转非”客车、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校车统一行动及“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在全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主要任务

(一)充分运用媒体开展公益性宣传教育

1、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今日宁国报、广播、电视等市直主要媒体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力度,每月集中宣传1-2次。

2、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及前后,广播电视台有关频道播出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视频、字幕等,视频每天不少于5次,至少2次位于黄金时段,字幕循环播出,每天20次左右;建立本地重大交通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机制,公安部门要提供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警示内容,在电视台各频道通过游走字幕的方式播出。广播电视台有关电台频率,制作深度采访系列稿件、公益宣传广告和安全提示,每天循环播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管网要在首页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体局、文旅委、经信委、应急办、信息中心、广播电视台。位列首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扎实开展常态性宣传教育活动

1、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发布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对因“酒驾”、“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曝光等形式公开违法违规驾驶行为。(责任单位:公安局)

2、建立“五长一员”微博、微信、手机短信联动服务平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各地要将交警中队长、乡镇长、村长、中小学校校长、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站长和村交通安全员等“五长一员”,分类纳入“两微一信”平台,通过新媒体的终端服务功能构建农村交通安全大宣教网,定期发布农村安全行车常识、温馨提示、事故案例警示等内容,提高农村交通安全信息服务的普及率和到达率。(责任单位:公安局)

3、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内容。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文明办、公安局)

4、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利用安徽普法网、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开展普法教育。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责任单位:司法局)

(三)认真开展重点企业和单位的宣传教育

1、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监管和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安监局)

2、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利用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提醒道路拥堵情况,必要时及时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督促客货运输企业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3、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并督促有校车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切实抓好对校车司机、跟车照管教师、校车管理负责人等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单位:教体局、公安局)

4、对广大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纳入旅游安全工作范畴,加强督促和检查。以旅游客车驾驶人为重点,编写道路交通安全提示短信,制作宣传资料、专题节目。(责任单位:文旅委、公安局)

(四)全力做好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

1、推动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质量信誉考核、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2、强化客货运驾驶人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对重点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特种车辆等)、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以新闻发布会、媒体刊播等形式,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以及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给予曝光。(责任单位:公安局)

(五)扎实推进社区(乡村)宣传教育

1、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乡镇为单位,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村民活动集中场所设立专门或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橱窗,村内和通村公路两侧刷写交通安全标语、警句;利用有线广播、大喇叭、电影、电视、展板等形式宣传道路安全知识。坚持典型引领,积极探索有效宣传教育方式,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公安局、应急办)

2、推进城镇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画、宣传标语、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标志等张贴到居民社区(小区)的门口、广场,有条件的小区,延伸到楼道入口、电梯口。积极探索有效宣传教育方式,并积极加以推广。(责任单位:公安局、住建委、应急办)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宣传部统筹做好相关新闻媒体参与公益性宣传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公安局负责做好道路交通公益性宣传教育各项相关工作,积极主动向有关单位提供宣传素材。应急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配合公安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推进会,促进工作落实,确保公益性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市直有关单位要牵头制定本系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新闻单位按照部署深入开展公益性宣传,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协同推进宣传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联系,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特别是要把责任落实到社区、街道、村等基层一线,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宣传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体局、安监局、应急办、经信委、司法局、住建委、文旅委等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级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公益性宣传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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