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办〔2012〕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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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4-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2012〕38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大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货运车辆治超成果,确保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集中开展全市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为此,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开展专项行动,使我市高速公路和省道、县乡公路的行车秩序明显好转,大货车加高车厢板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因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明显减少;进一步健全完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暨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市开展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长侯淅珉任组长,副市长黄然、张梦生、崔玉奇、邹河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黄宝林、市发改委汪发进、市安监局陈乐明、市经信委王伟栋、市工商局洪安邦、市质监局何民主、市交通运输局余树海、市公安局章红兵、铜陵县政府汪继宏、铜官山区政府陈志华、狮子山区政府徐建农、郊区政府王良书、市公路管理局杨平、市交警支队曹勇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曹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工作。
三、整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重点整治内容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者;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车辆识别代号者;
(三)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者。
四、重点整治路段及站点设置
(一)沿新大道、隆门路、滨江大道、S320线(铜陵县辖区路段)为重点整治路段。
(二)设置三个检查站点。沿新大道公路治超站;隆门路与铜官大道岗亭;翠湖一路西湖叉路口柳特改装厂(根据专项行动需要适时对检查点进行调整)。
五、工作步骤及措施
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2012年4月1日—4月15日):宣传动员阶段。
1.组织召开集中整治全市货运车辆非法改型专项行动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今年5月底前,全市所有非法改型货车必须整改,恢复原状;制定《铜陵市关于严厉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的通告》。
2.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活动,重点宣传车辆非法改型及超限超载的危害性、集中专项整治措施及意义等,切实形成有广度、有深度、有规模、有影响的宣传声势,增强宣传的实际效果。
3.深入各运输企业和单位,以超限超载引发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为典型案例,通过宣讲交通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播放宣传教育专题片,张贴宣传挂图等,强化交通安全教育。
(二)第二阶段(2012年4月16日—4月30日):集中整治阶段。
1.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联动机制,对加高货厢板、超限超载等违法运输行为进行综合治理。公安、交通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从落实人员、装备和工作机制入手,强化全市联合执法点各项工作,严禁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对违法改装车辆,一律暂扣车辆证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各运输企业及货车车主对非法改装的车辆展开自查整改,或在指定地点免费整改恢复原状,不予处罚。对限期内非法改装车辆未整改仍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坚持割帮为主,恢复车辆原始尺寸,所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全部承担,并依市政府通告予以处罚。
3.落实联动机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准备。公安交警与其他警种、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处置闯卡、暴力抗法等紧急预案,确保果断、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遇有强行闯关、暴力抗法、故意堵塞交通等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处理,控制事态发展,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对违法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第三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1日):巩固加强阶段。
1.严把车辆注册、年检关,严格按照车辆登记规定,对货厢加长、加宽、加高、改造过货厢的货运机动车,一律要求恢复原状,否则,不得注册登记或年审。
2.市、县交通运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切实强化货运车辆日常巡查机制,对非法改装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理一起,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加大打击和威慑力度。
3.总结经验,及时上报信息。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探索建立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长效机制。工作进展情况、有关数字统计、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存在问题等要及时报送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整治车辆非法改装问题是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从源头上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减少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这次专项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在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强化联合执法,加强信息沟通。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防止引发大的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二)加强新闻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宣传组织和新闻媒体沟通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标语、手机短信、互联网、宣传车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最大程度赢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促使非法改装车辆车主、业主自行改正违法行为。
(三)加强经费保障。为使此次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的专项经费(包括非法车辆拆除、改装、购买机械设备费用、车辆免费改装资金、人工费用及群众举报奖励),市财政要给予保障,经费采取专款专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予以支持配合。
整治行动期间,设置非法改装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车辆企业举报电话,并对查证落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举报电话:110、96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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