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 | 文号:芜政秘〔201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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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2-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芜政秘〔2011〕50号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现将市审计局制定的《2011年审计工作计划》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2011年审计工作计划
市审计局
(二O一一年二月)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11年的审计工作对推动审计工作转型,服务率先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创新驱动、产业强市、统筹城乡、开放合作、和谐发展”五大发展战略,将审计工作进一步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及政策措施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全力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一、审计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率先崛起、富民强市为主线,继续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始终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审计工作目标
(一)以加强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制度、规范资金分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开展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县、区、市直部门统一公务员津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深化财政联网审计,以全部政府性资金为载体,关注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效果,关注财政资金投入与项目进展、事业发展与政策目标实现效果,促进提高预算分配和执行的公开透明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重点关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财政专项资金的效益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防止预算资金损失浪费,促进预算单位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以促进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为目标,全面推进大建设审计。切实贯彻落实《芜湖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审计监督的意见》,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经营性用地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第三方审计制度和政府审计复查制度。重点关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关注部门责任、资金绩效、质量效益等内容,揭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重大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和管理不规范等违纪违规行为,推动完善制度,节约政府投资,实现政策效果。
(三)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目标,加强对重点民生工程、民生资金等各类专项审计。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工程项目,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医保专项资金、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等民生项目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四)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目标,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四用”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招标采购制度、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制度和行政问责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坚持从财政财务收支入手,突出“部门问责”和“资金问效”,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尽责、守规守纪。
三、审计工作要求
为做好全年审计工作,一要找准审计促进芜湖全面转型、率先崛起、富民强市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加大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力度,体现大局意识。二要继续坚持以真实合规性审计为基础,全面推进绩效审计,积极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不断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加强对审计揭示情况的分析,关注体制性、制度性和重大管理问题,积极推进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三要改进方式,加强审计资源、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的整合,提高审计效能。坚持合规审计与绩效审计的有效融合,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审计相结合,任中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深化联网审计,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多元需求。四要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审计行为。注重审计整改,抓好成果管理,不断提升审计成果宏观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审计项目具体安排
(一)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预算执行审计。
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市检察院、市广播电视台、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市文化委、市国土局、市粮食局、市档案局、市供销社、市总工会、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贸促会、市科协、市医药管理中心等13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对市市政管理处、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牙防所、市田家炳中学等4个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对市政务文化中心食堂(铁山、国信)经营情况进行审计。
4.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对南陵县、三山区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二)大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和效益审计
1.保兴垾污水整治工程决算及拆迁安置资金审计;
2.市检察院新综合大楼工程决算情况审计;
3.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工程决算情况审计;
4.城东新区中央公园景观工程审计;
5.赤铸山东路、神山南路、神山东路道路工程审计;
6.城东新区中央公园2号桥、新一大道、新六大道路桥,新三、新四大道景观桥工程审计;
7.鸠江区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建设投入情况审计;
8.宁安城际铁路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9.经营性用地开发建设项目审计。
(三)民生工程及各类专项审计
1.廉租住房建设专项资金审计;
2.养老基金审计调查(署定项目);
3.医保资金专项审计;
4.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情况审计调查(省定联动项目);
5.县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统一公务员津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6.土地评估审核;
7.全市工业用地协议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8.全市2005年前土地出让及开发情况专项审计;
9.政府性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署定交叉联动项目);
10.城乡义务教育费用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绩效审计调查(省定交叉联动项目);
11.舟曲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省定联动项目);
12.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按省定方案实施);
13.世界银行贷款安徽农业科技项目2010年度项目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按省定方案实施);
14.世界银行赠款中国白蚁防治氯丹灭蚁灵替代示范项目2010年度项目执行及财务收支审计(按省定方案实施)。
(四)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芜湖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定,经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市检察院原检察长谢效珉、南陵县委书记凤剑峰、南陵县县长徐昌华、三山区委书记陆雷、三山区区长贾贤燕、市广播电视台台长何向阳、芜湖日报报业集团原社长张维水、市文化委原主任宋建华、市国土局原局长强伟、市粮食局原局长柴樵、市档案局原局长胡正强、市供销社原主任杜勇生、市总工会原主席刘人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原局长杨作春、市贸促会原会长陈宇、市科协原常务副主席王政保、市市政管理处原主任许明进、市医药管理中心主任苏元元等18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五)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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