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政府文号:芜政秘〔2010〕37号
颁布日期:2010-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批转市审计局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芜政秘〔2010〕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现将市审计局制定的《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0年审计工作计划

市审计局

(二O一O年二月)

2010年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树立“坚持科学发展,加速审计转型,服务芜湖率先崛起”的工作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把“推进法治、改善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审计职责,不断提升审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在审计工作安排上,一是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确定审计工作重点,加大对中央、省和市委、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跟踪力度,体现大局意识。二是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提高审计工作的主动性、时效性和建设性。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对体制机制性问题的揭示和反映力度,促进规范提高,完善制度建设,体现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审计资源调配与整合。坚持合规审计与绩效审计的有效融合,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和行政效能等方面综合反映其效益、效率和效果,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多方面需求。积极选调专业人才,优化审计干部队伍结构,提高专业人才的胜任能力,着力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四是坚持依法审计,规范审计行为。继续加快审计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不断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

一、以促进健全公共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管理、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为目标,深化财政审计。充分发挥财政联网审计信息系统分析预警功能,加大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审计力度,对全部政府性资金进行监督,关注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绩效情况。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重点关注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财政专项资金的效益性和预算执行的刚性,防止预算资金损失浪费,促进预算单位完善相关制度,厉行节约。

二、以服务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一体化发展步伐为目标,开展城市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和效益审计。进一步贯彻落实《芜湖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对所有经营性用地开发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第三方审计制度和政府审计复查制度。重点关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关注部门责任、资金绩效、质量效益等内容,揭示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重大损失浪费、国有资产流失和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完善制度,节约政府投资。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审计调查。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的监督力度,对全市范围内的资产评估、工程造价审计、房地产、土地评估等鉴证类中介机构承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专项核查,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强化中介机构行业自律,维护政府权益。

三、以促进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提高政府效能为核心,深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的“四用”制度、收支两条线制度、招标采购制度、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制度和行政问责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坚持从财政财务收支入手,突出“部门问责”和“资金问效”,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增强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和公共责任行为的自觉性,为建设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提供审计服务。

四、以保障改善民生、构建社会和谐为目标,开展民生工程专项资金效益审计和审计调查。围绕民生工程项目,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涉农资金等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的监督,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五、以深化改革、创新服务制度、监督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为全市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审计服务和监督。对政府股权投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2010年度审计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政收支审计

1.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具体组织实施的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2.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3.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对市委党校、民政局、物价局、法制办、外办、工商联、公积金管理中心等7个单位进行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

4.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对芜湖县政府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5.全省政府债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国家审计署项目,全省交叉审计);

6.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省审计厅项目);

7.地税系统税收成本专项审计调查(省审计厅项目)。

二、城市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和效益审计

1.对2009年城市绿化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列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2.对居民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列入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3.对城东新区工程建设资金进行审计;

4.对滨江公园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5.对古城拆迁改造资金进行审计;

6.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评估价格进行审核;

7.对经营性用地开发项目进行审计;

8.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审计调查;

9.对中介机构审计报告质量进行专项核查。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9人)根据《芜湖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规定,经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市委党校、民政局、法制办、外办、工商联、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医院院长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对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民生工程资金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五、对政府股权投资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对市建投公司2009年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审计;对市公立医院改革进行资产交接审计。

六、对房地产企业税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七、外资审计(省审计厅项目)。对世行贷款的农业科技、安徽省公路恢复改建工程和日元贷款的人才培养、公共卫生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审计。

八、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专项审计(调查)项目。对节能减排和固体废物处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调查;对经济结构调整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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